文章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发布2025年度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共18件,其中8件为北京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相关案例涉及涉老诈骗、监护保障、养老服务、虚假宣传销售保健品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护问题,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彰显了北京检察以法治力量助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引导全社会共同筑牢老年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案例一:吴某某等人强迫交易案
基本案情
2023年至2025年间,吴某某等6人在北京市西城区、通州区等多地的公园、市场附近,引诱老年顾客查看家具,并采取推挤围困、驱散围观群众、强行送货上门及语言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强迫部分老年人购买家具,涉及金额10余万元。西城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追加认定十余起犯罪事实,对吴某某等6人以强迫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获法院生效判决。同时,检察机关坚持风险关口前移,赴社区向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老年人的风险防范能力。
案例启示
本案系不法分子利用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保障和护佑民生福祉,通过实质化提前介入、全面认定犯罪事实、加强以案释法,守住老年人群体安全底线,护航银发经济健康发展。
案例二: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通州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发现被害人王某某系聋哑残疾的老年困难妇女,被骗金额巨大且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第一时间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部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调查核实,认定王某某符合救助条件,且其作为残疾妇女、老年人,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在为其发放救助金的同时,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妇联,联合对王某某开展心理疏导,普及法律知识及反诈技巧,全面保障其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
检察机关强化跨部门协作,整合司法、社会等多元救助资源,充分考虑残疾妇女、老年人身心特点及面临的现实困难,通过聘请手语翻译、上门救助、心理疏导等方式,有力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刘某某等人与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
基本案情
刘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老人,离异,其子病逝。其姐妹取得刘某某监护权11天后将其唯一住房卖给杨某,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某等人腾房,获法院判决支持。民事检察部门受理刘某某儿媳监督申请后,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门头沟区检察院一体履职,基层院支持老人及儿媳申请撤销变更监护权;市院、分院以监护人滥用监护权、违背公序良俗侵害老人权益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提出抗诉,获法院改判。
案例启示
三级院一体履职,办案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支持起诉、抗诉方式维护失能老人合法权益,弘扬敬老扶弱美德,维护公序良俗,有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存权益。
案例四:养老驿站用房及设施安全大数据法律监督案
基本案情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行政检察部门在个案办理中发现养老驿站用房及设施安全线索,通过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实地走访,发现多家养老驿站用房无规划审批、五年内未开展房屋安全检测等。该院在市院指导下,统筹养老驿站用房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指导基层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363家养老驿站整改。
案例启示
检察机关以数据赋能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并进一步推动标准完善,助力养老服务规范化管理。
案例五:督促整治向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保健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延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品虚假宣传线索深入调查取证,查明相关门店以免费赠礼、器械体验、健康讲座、微信群直播等形式,面向老年群体夸大保健品功效,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部署开展涉老虚假宣传治理工作,查办相关案件7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2万余元,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与防骗能力。
案例启示
检察机关聚焦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违法营销乱象,采取“线上+线下”多种调查方式破解违法问题隐蔽性强、取证难的困境,通过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净化银发消费环境,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
案例六:督促整治养老助餐点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怀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聚焦养老助餐“小切口”,针对发现的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联合检查,督促养老助餐点整改问题89项,引入综合惩戒,对问题企业采取约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补贴、纳入养老服务信用名单等手段,加强远程视频监控、电话回访、现场抽检力度,实现高效监管。
案例启示
养老助餐点在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解决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刚性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检察机关依托食品安全领域加大老年人用餐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推动相关单位构建起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七:督促规范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部分群众反映某剧院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影响乘坐轮椅的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参与观演活动问题,通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调查后发现剧院未设置无障碍席位、低位服务台等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在演出厅增设18处无障碍席位、启用无障碍电梯报层音响、增设低位服务台以及无障碍升降机等设施,方便乘坐轮椅的老年人、残疾人购票观演。整改成效获人民监督员、残联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一致认可。
案例启示
检察机关聚焦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精神文化需求,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文化场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助力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充分、便捷地享受文化生活,彰显“有爱无碍”的司法温度。
案例八:督促整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东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从刑事检察部门获取到某养老公司护理员虐待被看护人罪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对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不规范、无巡检登记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在查处个案的同时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整治,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督促机构整改服务质量问题30项,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启示
针对严重侵犯老年人人身健康的行为,检察机关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通过线索实时流转,实现惩罚犯罪与延伸治理相结合,多重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落实。
下一步,北京检察机关将坚持首善标准,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用心用情守护“银发”安康。
